李贽族属附会史

李贽,泉州人,本名林载贽,后改李胜,并避讳去载字作李贽。字宏甫,号卓吾,别号温陵居士,明代著名思想家。一生狂放,不容于当世,视之为异端。晚年落发为僧,以示不屈:

「其所以落发者,则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,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,以俗事强我,故我剃发以示不归,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。又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,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。兼此数者,陡然去发,非其心也。」​

​​万历三十年(1602年),构陷入狱的卓吾先生,愤然自戗,得年七十六岁。

身后沉寂三百七十载。一九七四年,​「批林批孔」,因卓吾先生曾经批儒,出于政治运动需要,将其作为尊法反儒的英雄,备加推崇,相关研究亦随运动而动。

之后两三年间,泉州当地文史爱好者与工作,根据当地《清源林李宗谱》、《李氏族谱》及一方《明故处士章田暨配丁氏、媵张氏合葬志铭》(墓主李廷桂为李贽叔父)​,整理出李贽的家族世系:

林闾 – 林驽 – 李信生 – 林乾学 – 李端阳 – 林宗洁 – 李钟季 – 林载贽(李贽)​

​林姓改李姓,自李贽六世祖李信生(字允诚)一支开始,后代隔世复姓为林,为何如此?或为宗祧,或为田产,种种说法,没有确因。毕竟一切均不见正史,只是家谱墓志记载,难免有许多于史无据,错讹疏漏之处。比如李贽祖父是否果然复姓为林,并无实证。

李贽的「一说回族」说,便附会自这两本家谱。

《李氏族谱‧二十世祖》条载:

祖伯讳驽,字景文,长子。航吴泛越为泉巨商。洪武丙辰九年(1376年)奉命发舶西洋。娶色目女。遂习其俗,终身不革。今子孙蕃衍,犹不去其异教。

《清源林字宗谱‧老长房二世祖东湖林公传》条载:

公讳驽……洪武十七年(1384年),奉命发航西洋忽鲁谟斯。等教不一,为事不谐,行年三十(1375年),遂从其教,受戒于清净寺教门,号顺天之民。就娶色目婢女,归于家。卒年四十六。吾宗七世以上,犹葬用木椁,其祖谐此乎?

​由李贽后世族谱的两条记载,我们可以得若干结论:

一,家谱可以作为正史的参考,但绝对不可独立成史,因为记载太过草率(或不知史,或为尊者讳),错讹百出,自相矛盾。两条记载,疑窦丛生:

​1,李贽七世祖林驽奉命发航西洋忽鲁谟斯(霍尔木兹),无史可查,极有可能是子孙修谱时改变时间(两条记载时间亦不不同)以附会永乐郑和之事。

2,林驽娶的色目女,究竟是发舶西洋时所娶,还是色目婢女?​

3,林驽改信回教与娶色目女,孰先孰后?究竟是因女改教,还是因教娶女?

4,林驽后代「不去异教」,究竟是有七世(李贽为始祖林闾八世孙​),还是「至今」?「葬用木椁」,怎会是回教葬仪?当不用棺椁才是。而且为何信教七世,即戛然而止?许多子孙,共同退教,合乎常理吗?​

​所以泉州林李两家家谱,唯一可以确实的似乎只有林驽曾娶色目女,改信回教之事。其后代是否仍信回教,家谱中尚不能自圆其说。何况若果然传教七世至李贽父辈,何以李贽一生未有只字提及?

不幸的是,自1975年开始,根据这两条自相矛盾的家谱记载将李贽附会为「回族」的说法,便开始问世。甚至当时的《辞海》修订版,亦持此说。1976年宁夏出版社编辑《回族历史人物故事丛书》,也首次将李贽归入「明代的回族思想家」。

​然而这根本是无稽之谈。

试问持此论者,古代的「回回」(民国以前根本没有「回族」概念)究竟是文化概念,还是血缘概念?

如果是文化概念,李贽一生从未信奉回教,反而信奉多神的佛教,怎么可能是回回?除非持此论者承认回教徒有改信他教的自由,怕是不敢吧?

那是血缘概念吗?只要祖上有一点色目血统,就是必然的回回吗?

不幸的是,即便想用此诡辩,依然是不成立的。《清源林李宗谱‧历年表》中的生卒栏中记载:

顺圣丁亥(1347年)十一月二十二日申时,二世长房东湖公(林驽)生。娶吴氏。夷妣、庶妣并失记。时睦斋公二十岁。
顺圣己丑(1349年)九月十八日,长房二世祖妣吴氏生。​

​由是可知,林驽一生共娶三女。正妻吴氏,纳二房色目女(夷妣)时年已三十,后再纳三房庶妣。

林驽共有三房、五子,李贽为三子之后。然而家谱并没有记载三房五子之间的血缘关系,也即谁是谁的儿子,完全无可考据。除非三子李信生是夷妣之子,否则李贽​并无半点色目血统。既然无考,将李贽附会为「回族」的依据何在?

​因此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

一,将李贽附会为回族的两本家谱,本身即有许多错讹疏漏,并非信史。

二,即便两本家谱为信史,也可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,完全无法证明李贽身上有那莫须有的六十四分之一色目血统。

三,即便李贽身上有那莫须有的​六十四分之一的色目血统,他也不是信奉回教的回回,更不会是民国之后才出现的新概念「回族」。

四,李贽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——从来没有人说「李贽是明代著名的汉族思想家」——不要继续挖空心思在古人身前加上民族属性,以割裂中华传统,割裂中华民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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